那曲冬虫夏草、林芝松茸、西藏藏药……这些土特产品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购物时认准的品牌。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西藏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达到28个。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西藏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工作方案(2016-2020年)》(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向国家组织申报3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03年西藏自治区第一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那曲冬虫夏草通过实施保护后,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28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推动西藏自治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特色品牌、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近两年来,随着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重要性开始凸显。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支持西藏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举措要求,服务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方案》指出,将对全区七个地(市)及74个县(区)潜在的地理标志产品资源进行调查走访和统计评估。
按照产品类别、产地范围、生产规模、市场影响、自然人文资源等要素,收集汇总具有独特品质的食品、农产品、中(藏)药材和手工艺品的基础数据和纸质、影像等实物资料,逐级登记建立基础资料库,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的重点目录及次序。同时以资源普查工作为基础,突出天然饮用水、特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业产品等,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工作程序,向国家组织申报3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将区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开发价值、资源转化优势强的产品有序申报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