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New Balance”,大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呢?
牛百伦? 牛巴伦?还是 周杰伦?
伦家的中文商标名可是叫“新百伦”新百伦!!它创立于1906年,被誉为是是世界四大专业跑鞋之一。其他3个品牌还有Saucony(索康尼)、Brooks(布鲁克斯)和Asics(亚瑟士)。根本没有某钩子和某三条杠的份!
不仅如此,它还是目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御用的跑鞋,就连乔布斯生前也非常喜欢New Balance哦~
而New Balance在90年代时更是进军到当时还是满大街都是回力鞋的中国市场,不过初入国内市场便遭遇诸多的商标侵权诉讼。
这件事还要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 ,当时New Balance以“纽巴伦”的中文商标进军到中国市场
但是“纽巴伦”商标后被New Banlance公司当时在中国的生厂商注册,后来两家公司分道扬镳,随后,New Balance在中国市场便开始使用“新百伦”这个商标名称。 而后,广州自然人周乐伦以盛世公司之名起诉New Balance
宣称自己拥有“百伦”、“新百伦”商标,此后这场商标争夺战便拉开了序幕。
再此,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2013年7月15日,经一审法院查明:潮阳鞋帽公司于1996年8月获准注册“百伦”商标,该商标于2004年4月转让给周乐伦。2004年6月周乐伦申请注册“新百伦”商标,2008年1月获得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包括“鞋(脚上穿着物)”等商品上。周乐伦提供了多份证据证明其实际使用了“百伦”、“新百伦”商标。
由于新百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来上诉,2015年11月,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6月23日“新百伦”商标侵权案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五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第六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知民初字第57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周乐伦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四、驳回周乐伦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从一审判决的9800万元降至500万元;
其实通过这次New Balance的教训,应该能让各位了解到商标其价值不言而喻。创立一个知名品牌需要几十年的心血与努力,如果品牌商标一旦被人抢注,那么就意味着该品牌开拓的市场将受到严重的干扰和威胁,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潜在的品牌信誉、文化损失更是无可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