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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答辩主要是针对申请人的各种理由进行反驳并表达答辩人观点的程序。
商标答辩包括:异议答辩、异议复审答辩、争议答辩、撤销复审答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 商标评审证据交换等案件。
流程
商标异议答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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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名义:
营业执照复印件、答辩书件、由我方拟定的申请书、委托书、确定书、委托协议等、答辩通知书,原件、答辩通知书信封,原件、证据材料 由我司出具材料清单给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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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人名义:
个人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答辩书件、由我方拟定的申请书、委托书、确定书、委托协议等、答辩通知书,原件、答辩通知书信封,原件、证据材料 由我司出具材料清单给予参考。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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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商标被争议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注册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2)争议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评委反驳争议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3)注册商标被他人提出争议申请后,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争议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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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商标被提出不予注册复审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不予核准注册的风险;
(2)不予注册复审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评委反驳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人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1条: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
(3)商标被他人提出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