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立凡知识产权! 请 登录免费注册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686-0890

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
服务特色 专业律师撰写文件

时间 1年左右

或拔打  020-82529125 办理

  • 业务详细
  • 流程及文件
  • 服务问答
  • 服务特色
  • 成功案例
什么是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是指任何人均可依据《商标法》对已注册满三年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此条法律规定对应于实践中的案件类型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简称为“撤销三年不使用”,俗称为“撤三”。
撤销三年不使用必要性

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所需材料:

  • 1主体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义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客户签章的确认书
  • 3客户签章的申请书
  • 4客户签章的委托书

 

什么是撤销商标三年不使用行为?

 

 

    商标法第49条第二款关于撤三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也就是说你的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你这个商标的申请。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如何认定?

 

 

    连续三年是指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不间断地持续三年以上(含三年),需要注意的是三年必须是持续状态,而非累计时间。关于连续三年的时间起算点,商标局的惯例是自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根据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审查标准和实践,注册商标是否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注册商标人承担,因此注册商标人如无法提供自己或许可他人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收据以及广告宣传等形式中使用能够显示商标使用日期(使用日期在规定的三年之内)和商标标识的证据,则可以认定注册商标人属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形。

 

我们的优势
  • 10年丰富的行业经验
    凭借丰富的企业服务市场经验,为用户提供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申请、科技项目认证、法律服务等一系列服务产品。
  • 300余人规范的百余团队服务体系
    300余人的专业化的服务精英团队,按照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和贴心的一对一专属服务。先进的在线客服,五分钟内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 3万为全球3万余家客户提供品质保障
    已成功为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万余家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包括百度、新浪、京东、盛大、乐视等众多国内外知名跨国企业、三资企业、国营企业、民营企业,横跨通信、电子、IT、金融、影视、文化传媒等多个行业。

 

联系我们9:00-20:00

扫描立凡微信
了解更多优惠

版权所有:广州立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粤ICP备14031285号 Powered vancheer
商标免费查询
专业顾问人工查询,结果分析更精准。
  • 商标类别:
  • *商标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QQ: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07-8322